( 圖片來源:www.hagencartoons.com )
不知不覺,到德國已經將近一年了,去年申請的一年期語言班簽證也即將到期,大爺最近工作很忙,我想說反正現在我德文已經能夠溝通了,把申請用的文件準備好,應該沒什麼問題,就自己單獨帶著文件在上學路上繞到鎮上的 Auslaenderamt (外事處) 去辦理延簽。到了辦事處才知道我的財務證明文件有問題,因為去年在台灣申請簽證時,我爸是我的財力保證人,但事實上,他們並沒有負擔我在德國的花費,也就是說我沒辦法證明我爸固定匯錢給我貢獻給德國社會啦!經過這件事情,我又發現一件美國和歐洲很不一樣的地方,雖然我可能是錯的,但還是提供給未來有需要申請歐洲簽證的人做參考。
想要申請美國簽證的人,事先一定會被親朋好友叮嚀,千萬不要讓面試官覺得你有滯留美國的可能性,有直系血親在美國的,沒被問到就不用自己提出來,實際上是去找朋友玩的,就說去自助旅行,無倫如何,就是不能讓面試官覺得你跟美國有關聯;最嚴重那種男友是美國人的,可千千萬萬要打死不認,認了,大概簽證就拿不到了。上面這段,大概有自己親自申請過簽證而不是請旅行社代辦的經驗的人都應該聽過;所以去年我申請德國簽證時,基於同樣的因素–「有外國男友==有逾期不歸的企圖」,就商請我爸當財力擔保人。
很挫折的離開外事處後,我還是上學去了,一到學校,便跟同學啪啦啪啦的抱怨起我財物文件的問題,來自祕魯的同學 (丈夫是德國人) 聽完我的故事後,很不解的問我為何去年一開始申請時不讓大爺當我的財務擔保人,我解釋了「有外國男友==有逾期不歸的企圖」,她竟然說才沒有這種事,她當年第一次來德國時 (那時還沒結婚),是她當時的男友 (現在的老公) 出具邀請函並保證他會負擔她所有花費,很順利的拿到三個月的觀光簽證到德國,然後,每隔三個月就去給它再延三個月 (因為觀光簽證最長只有三個月有效期),這樣延了很多次,意圖長期留滯在德國的企圖超超明顯,但還是沒出過問題。
這件事情我發現一件事,德國人頭腦運轉的方式跟美國人完全不同,在寫這篇文章的同時,我又再PTT板上看到有人辦美簽時說是去拜訪表姐而被拒簽;德國人的想法是,只要有財物保證人,不會最後淪落到成為乞丐造成德國的社會負擔,有保險,不會生病沒錢看醫生,還有語言學校的繳費證明,證明我真的有在語言學校唸書,沒有刑事紀錄 (身家清白啦),也沒有在任何一國滯留不歸的紀錄,沒有理由不給我簽證,男友是不是德國人則是我私人的事情,不關德國政府的事,只要他們要求的文件我都能提供,就會發給簽證。但去過美簽面談的人都知道,最好準備比官方要求還要多的文件,就算你所有的文件都有,最後還是有可能因為簽證官”個人”覺得你有「意圖逾期不歸的企圖」而被拒,也有些人準備了一堆文件,結果簽證官連一眼都沒看,就給簽證了。德國人真的是做事很一板一眼的民族,它如果要求ABC三個東西,你只要有,它就讓你過,缺一都不可。而美國人是很有彈性的民族,一樣要求ABC,美國卻可能當場跟你說還要再看D&E,或看都沒看就給你過了。
瞭解了德國簽證的發放標準後,我的財力問題,就改成由大爺當我的保人而順利解決。以下是我這次在德國辦理語言班再次延簽所需要的文件,僅供有需要的人做參考:
1. 延簽表格一份,要事先去外事處拿
2. 語言學校的繳費證明
3. 保險文件
4. 戶籍文件;我是把所有延簽的文件準備好後,請Einwohnermeldeamt在我的延簽表格上蓋章,證明我還住在這,也可以另外申請一份Anmeldebestaetigung,不過那一張紙要10歐。
5.大爺的財力擔保:
a. 過去三個月的Verdienstabrechung
b. 經由公司蓋章的 Bescheinigung ueber ein Arbeitsverhaeltnis (表格要先跟外事處拿)
c. 大爺當場簽名的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6. 租屋證明:我是給大爺的 Grundsteuermessbescheid
7. 大頭照一張
8. 25歐延簽費
後記:這篇文章的初稿其實在兩星期前就已經寫好了,到今天才做最後的修訂與刊登,刊登完後,突然有個靈感出現,跑去翻出護照,發現一年前的今年,正是我離開台灣的日子,那這篇就算變相的一週年紀念文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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